Fujian Provincial Silicate Society
福建省硅酸盐学会
(兼合式)党支部
关于印发福建省硅酸盐学会学风道德诚信机制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硅酸盐学会秘书处 | 作者:福建省硅酸盐学会秘书处 | 发布时间: 2022-06-01 | 435 次浏览 | 分享到:
闽硅会〔2022〕07号

各位学会理事、会员代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意见》的通知精神,根据《福建省科协业务主管省级学会综合能力评价工作指导手册》和《福建省硅酸盐学会章程》有关指示,福建省硅酸盐学会建立会员学风道德诚信机制,于学会八届二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用于指导开展学会学风道德诚信建设工作,弘扬优良学风,恪守学术道德,践行科研诚信。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福建省硅酸盐学会学风道德诚信机制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意见》的通知精神,根据《福建省科协业务主管省级学会综合能力评价工作指导手册》和《福建省硅酸盐学会章程》有关指示,塑造崇尚科学、追求真理、尊重学术、刻苦钻研和诚实做人的学风氛围,福建省硅酸盐学会秘书处制定会员学风道德诚信三项机制如下:

一、建立健全会员学风道德诚信思维自省机制

福建省硅酸盐学会(以下简称“学会”)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主要来自于省内硅酸盐科学技术工作者、各大高校、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倡导奉献、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一直是学会培养科技人才的发展目标和根本任务,而学风道德与学术诚信更是立德树人,践行科学精神的基石。具备学风道德诚信思维,对科技工作者、高校教师和学生的学术研究都有非常重要的影响。

学术诚信并非独立存在,也不可能独立存在,是属于整个社会诚信的一部分。因此,学术诚信的建设,需要从每一个人的诚信上下手,本学会会员学风道德层面当严以律己,须谨记“科研诚信是科技工作者的生命”并做到时时自省:

1.加强自身学术素养,充分认识到建设道德诚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树立科学道德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在日常工作中创造有利于宣传学术道德建设的环境条件,形成以遵守学术道德为荣,违反学术道德为耻的自我认知。

2.自觉培养潜心钻研、勇于创新、尊重知识的学术精神;勤思勉学与慎思明辨并重,秉持科学崇高的理想信念并持之以恒;营造求真务实、诚信严谨的学术氛围。在学术道路上恪守风清气正、严谨治学的优良学风。

3.牢记尊重知识,忠于真理,尊重创造,自觉维护学术精神,完善学术人格,尊重他人知识产权。杜绝急功近利,始终反对投机取巧的作风和抄袭剽窃的行为。遵守学术刊物引文规范,抵制学术不端行为,推崇遵守和履行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的事迹。

4.铭记学思并重,注重品学兼修,在日常工作中普及科学思想,以科学方法为指导,秉持科技创造服务于人类,以推进社会进步为己任。

5.拓宽学术视野,重视学术交流,鼓励学术竞赛,探索创新方向,营造百家争鸣的学术氛围。弘扬开拓创新的科学精神,追求探索真理,崇尚自主研发,争做创造和创新者,勇攀学术高峰。

6.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遵守相关规定,自觉履行审批程序,恪守外事纪律和保密规定,不弄虚作假,不浪费学会和社会资源。

7.学会和学会分支机构领导带头严格要求自身,作为引领者弘扬优良学风,恪守学术道德,践行科研诚信,不利用职务之便在论文、报告或科技奖中挂名,不为实现特定意图而要求提供片面、不实数据或意见;绝不以行政手段或学术地位压制不同意见、改变研究结论。

学风道德和学术诚信是科学事业繁荣发展的火种,良好的机制首先需要具备自觉意识和自省意识,当每一个个体都能怀着强烈的科学使命感和时刻检视自身的责任感,作为主体的学会才能更好的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经济社会建设服务,为推动我省以硅酸盐为代表的材料科技事业绿色、协调、全面、可持续发展做贡献,促进社会道德诚信价值观健康积极向上。

二、建立健全定期开展学风道德宣讲活动机制

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育人的根本在于立德。学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以弘扬优良学风、恪守学术道德作为立德树人的火种,传播科学家精神的光明。

为了加深学会会员对学风道德与学术诚信重要性的了解,从思想上做出改变,从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遏止社会上急功近利的浮躁风气。学会及分支机构汇聚多方面的力量,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会定期开展活动宣讲学风道德建设,并将其与相关专业内容或相关计划项目结合,设置相应的平台对团体和个人会员进行不同形式的推广。通过学会主办、承办、协办的各级赛事积极践行学风道德建设,改善自律自省的专业氛围,创造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竞争环境。

三、建立健全会员学风道德诚信抽查检查机制

监督制度不完善和惩戒制度不到位,都容易出现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问题。学会及分支机构的负责人是学会学风道德诚信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学风道德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提高管理水平,全面掌握会员在学风道德诚信上的各项情况,确保学会章程规定及各项学会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得到落实。

建立学风道德评价团队,改进学术奖励办法,完善学术管理制度,大力推行学术监督与惩处措施,做到有法可依,赏罚分明。只有以严格的措施惩戒学术道德失范者,才能切实捍卫科研诚信的生命线。从底层解决诚信的问题,才能顺理成章地建立学术诚信的风气;

学术监督范畴:违反学风道德诚信机制的行为。即在其研究和学术领域内以编造、伪造、剽窃和其他有违科研道德的行为,包含滥用和骗取科研资源等有违社会道德的行为。违反学风道德诚信机制认定标准如下:

1、在研究和学术领域内有意做出虚假的陈述,包括:编造数据,篡改数据,改动原始文字记录和图片,在项目申请、成果申报以及职位申请中做虚假的陈述。

2、损害他人著作权,包括:侵犯他人的署名权,如将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排除在作者名单之外,未经本人同意将其列入作者名单,将不应享有署名权的人列入作者名单,无理要求著者或合著者身份或排名,或未经原作者允许用其它手段取得他人作品的著者或合著者身份。剽窃他人的学术成果,如将他人材料上的文字或概念作为自己的发表,故意省略引用他人成果的事实,使人产生为其新发现、新发明的印象,或引用时故意篡改内容、断章取义。

3、违反职业道德利用他人的科研成果、重要的学术认知、假设、学说或者研究计划,包括:未经许可利用同行评议、内部报告或其它方式获得的上述信息,未经授权就将上述信息发表或者透露给第三者,窃取他人的研究成果、研究计划和学术思想据为己有,抢先申请专利或发表论文。

4、研究成果发表或出版中的科研不端行为,包括:将同一研究成果提交多个出版机构出版或提交多个出版物发表;将本质上相同的研究成果改头换面发表;将基于同样的数据集或数据子集的研究成果以多篇作品出版或发表,除非各作品间有密切的承继关系。

5、故意干扰或妨碍他人的研究活动,包括故意损坏、强占或扣压他人研究活动中必需的仪器设备、文献资料、数据、软件或其它与科研有关的物品。

6、在科研活动过程中违背社会道德,包括骗取经费、装备和其它支持条件等科研资源;滥用科研资源,用科研资源谋取不当利益,严重浪费科研资源;在个人履历表、资助申请表、职位申请表,以及公开声明中故意包含不准确或会引起误解的信息,故意隐瞒重要信息。

7、其他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

抽查检查机制:以上违反学风道德诚信机制的行为,由学会及学会分支机构负责人组建的学风道德评价团队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即学风道德评价团队按年度从学会个人会员中随机确定抽查名单开展检查,定期抽查比例不低于会员人数的3%;根据团体会员单位类型、企业类别、检查事项等条件,不定期随机确定抽查名单开展检查抽查。

学会惩处措施:对抽查中发现会员存在学风道德诚信方面的问题,要上报会员大会、监事会和理事会,接受全体会员监督。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构成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调查,根据学会第八届第一次常务理事会上通过的《福建省硅酸盐学会会员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会员触犯刑律,其会籍即自动取消;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及时移交其他部门;不构成行政处罚的,进行会内警示予以纠正,并提交最近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视整改情况表决是否予以除名。

学风道德诚信评价工作中,所有奖励与惩处执行情况通过学会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示通报。


附件:福建省硅酸盐学会学风道德诚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