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jian Provincial Silicate Society
福建省硅酸盐学会
(兼合式)党支部
关于收取2022年度福建省硅酸盐学会团体会员费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硅酸盐学会秘书处 | 作者:福建省硅酸盐学会秘书处 | 发布时间: 2022-06-01 | 458 次浏览 | 分享到:
闽硅会〔2022〕08号




关于收取2022年度学会团体会员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和《福建省硅酸盐学会章程》及八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福建省硅酸盐学会会费管理暂行办法》,本会即日起收取2022年度团体会员费,请各会员单位接此通知后,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本年度会费缴交工作。

会费请以转账汇款形式转入学会账户,会员单位在转账汇款时务必注明本单位名称及交款内容,学会开具福建省财政票据(电子)。


学会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

账户:1402023209018960689

户名:福建省硅酸盐学会




会费收取标准如下:

序号

团体会员单位

会员费(元/年)

1

理事长单位(含秘书长)

10000

2

副理事长单位

5000

3

常务理事单位

3000

4

理事单位

1000



会费收取原则如下:

免收个人会员费;收取团体会员费,由学会中担任理事会成员的单位缴纳。若有多位理事成员同属一家单位,只需缴纳一人次的团体会员费,以本会担任职务最高的成员为收取标准。



会员费支出受会员代表大会、监事会监督,接受省科协、省民政厅审计。

请各会员单位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完成会费缴交。衷心感谢各会员单位对学会工作的支持!

会费工作联系人:李凌云 13665065394 石坚 13799437085

学会秘书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福州大学国家科技园2号楼605B室;邮编:350108

 


福建省硅酸盐学会

2022年6月1日




附件:关于收取2022年度学会团体会员费的通知